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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Q

41
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
係指尚未辦理產權登記之新建或舊有合法建物,所有權人為確保其權屬,第一次向地政機關申辦之所有權登記。<詳全文>
42
土地權利變更登記
土地(建物)權利完成第一次或總登記後,發生移轉、分割、合併、設定、增減或消滅時,辦理之動態變更登記。<詳全文>
43
補正
係指申請之土地登記案件,經登記機關審查結果,認為有申請人之資格不符或其代理人之代理權有欠缺、申請書不合格式或應提出之文件不符、申請書記載事項或關於登記原因之事項...<詳全文>
44
駁回
係指申請之土地登記案件,經登記機關審查結果,認為有不屬受理登記機關轄、依法不應登記、涉及私權爭執、逾期未補正或未照補正事項完全補正之情形,而不應准予登記,並經以...<詳全文>
45
公告
係登記機關以公示之方法,將審查無誤之土地登記案件主要內容予以公布週知,以徵求不特定利害關係人之異議,俾預防假冒、虛偽等登記,以補審查之不足,確保登記真實。<詳全文>
46
登記規費
包括登記費、書狀費、工本費及閱覽費;為申辦各項土地登記或經發給權利書狀或影印登記申請書、圖簿謄本或申請閱覽地籍資料時所應繳納之規費。<詳全文>
47
權利書狀
係指申請之土地登記案件,經登記機關登記完畢,發給權利人收執之權利憑證;有土地所有權狀、建物所有權狀及他項權利證明書三種。<詳全文>
48
優先購買權
係指依土地法或其他法律規定,於所有權人將其土地所有權出售與其他人時,特定之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利。<詳全文>
49
共有
指數人共同享有一個所有權之狀態;包含數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權狀態之「分別共有」及依法律規定或依契約或依習慣成一公同關係之數人,基於公同關係而共有一...<詳全文>
50
公地
未經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權之土地為公有土地,公有土地依其權屬分為國有、省(市)有、市縣有、鄉(鎮、市)有土地。<詳全文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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