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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籍異動即時通可否於送登記案件時一起申請?
作者:汪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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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如主題,如果送登記案件時,可否一起代理登記名義人,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??
- 日期:2023/1/4 上午 09:47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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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單位回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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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先生您好:
有關您所詢問之事,答覆如下:
一、依據「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作業原則」規定:
1、第2點申請方式及資格:
(三)併土地登記案件申請:土地登記案件之權利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。
2、第4點申請作業及處理程序:
(三)併土地登記案件申請:
(1)申請書所蓋用印章(或簽名),與申辦土地登記之印章(或簽名)相同者,免再核對申請人身分。
(2)申請服務之範圍限為該登記案件內不動產所在之登記機關轄區。
二、綜上,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可併土地登記案件申請,惟須符合下列要件:
1、申請人限於土地登記案件之權利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。
2、申請書所蓋用印章(或簽名),與申辦土地登記之印章(或簽名)相同者,則可免再核對申請人身分。
3、申請服務之範圍限為登記案件內不動產所在之登記機關轄區。
如尚有疑義,請電洽:05-5322172-116 張先生,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- 日期:2023/1/6 下午 03:27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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