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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辦理拋棄登記查欠地價稅一案
作者:張秀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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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居住於新北市,日前辦理完成土地繼承登記,復辦理所有權拋棄登記,惟貴所1120518補正通知書載明需查欠地價稅,本人1120306送繼承登記時是透過新北稅捐處已查核過地價稅,1120426至新北稅捐處即請對方打至雲林稅務局詢問回覆可由地政傳真核章,之前我發函詢問繼承及拋棄皆未表示需查欠,可否協助確認是否可由貴所基於便民服務查欠地價稅
- 日期:2023/5/22 下午 07:03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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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單位回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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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小姐您好:
有關您所詢問之事,答覆如下:
有關您所申請所有權拋棄登記案件,本所已向稅捐機關辦理 地價稅查欠完畢,造成您的不便,深感抱歉,本所將積極檢討改進,感謝您適時指教。
如果您還有問題電話聯絡請打:05-5322172-116 張先生將竭誠為您服務,謝謝您的來信指導。
- 日期:2023/5/29 上午 11:27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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